吕建中:油气田发展新能源需把握好战略平衡之道
中国石油国家高端智库研究中心原专职副主任、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吕建中表示,油气田企业拥抱新能源,要平衡好“多元与主业”“内生与外延”“传承与创新”的关系,在守住国家能源安全底线的同时,开辟出属于传统能源企业的第二增长曲线。
近年来,传统能源行业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油气田企业也积极追“日”逐“光”,向“新”而行,大踏步迈进新能源领域。特别是在2023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之后,国内主要石油石化企业坚持统筹推进陆上油气矿区及周边地区风光发电、海上风电等与油气勘探开发的融合发展,加快提升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和存储能力,扩大绿电开发与利用规模,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当前,我国能源领域正经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在取得巨大装机成就的同时,也陷入了“内卷”的困境。随着新能源发电市场化改革的深化,电价持续走低,甚至频现“负电价”现象,部分地区的“弃风弃光”现象较为严重。新能源发电的外输、消纳、转化等制约因素,已成为油气田发展新能源发电业务面临的严峻挑战。
毫无疑问,油气田发展风光电新能源具有矿区可用空间大、自身消纳能力强、电力系统较为完善等优势。借助“油气田+新能源”的发展模式,可以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油气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提升油气产品的绿色附加值。然而,油气田企业的新能源征程,绝非从一片“黑金”的沃土简单地移植到一片“绿电”的试验田,它本质上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商业模式到管理体制的全面变革。要行稳致远,油气田企业须深刻洞察并审慎处理以下三大关系,把握好战略平衡之道。
首先,要把握好“多元拓展”与“主业根基”的平衡。新能源发展绝不能动摇油气增储上产的核心使命。在可预见的未来,油气作为主体能源的地位不会改变,其对于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不容置疑。油气田企业发展新能源,首要前提是服务于、有利于油气主业,而非削弱或替代它。一方面,要将新能源产生的低成本绿电优先用于油气生产,降低油气生产成本,实现“以绿降本,以绿促油”;另一方面,要警惕因新能源投资的巨大吸引力,导致在资金、人才和管理精力上对油气勘探开发的“挤出效应”。必须坚持“油气为主、新能源为辅”的战略定力,将新能源视为油气增储上产的“助推器”。
其次,要把握好“内生循环”与“外延扩张”的平衡。因地制宜选择分布式自消纳与规模化外送模式。矿区自身就是稳定的负荷中心,自发自用可以最大限度地规避电网拥堵和市场竞争风险,形成高效、经济的“内循环”。这种“就近消纳”模式投资小、见效快、风险低,是当前阶段最为务实和高效的选择。对于地处风光资源富集区且靠近电力外送通道的油气田,也可以积极谋划建设大型新能源基地,将绿色电力输送到更广阔的能源消费市场。在策略上,应坚持“先内后外、由点及面”的原则,逐步形成“分布式保效益降风险、规模化占市场立品牌”的双轮驱动格局。
最后,要把握好“体制传承”与“机制创新”的平衡,以新体制新机制激活发展动力。油气田企业现有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普遍是重资产、长周期、严流程、强合规,若原封不动地套用在瞬息万变、技术迭代飞快、讲究“小快灵”、轻资产的新能源项目上,则难免“水土不服”,遭受“体制重力”的束缚。新能源项目要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往往需要快速决策、灵活应变、容错试错的能力,需要在管理体制机制上大胆突破。例如,在投资管理方面,应为新能源设立更具弹性的投资审批权限和标准,探索建立面向新兴技术的风险投资基金。在项目管理方面,广泛推行项目制和矩阵式管理模式,赋予项目团队更大的自主权。在用人机制和激励政策方面,应建立与市场接轨、与价值创造紧密捆绑的薪酬体系和晋升通道。
总之,油气田企业拥抱新能源,是时代赋予的必答题,也是一道考验战略智慧的管理题。唯有平衡好“多元与主业”“内生与外延”“传承与创新”的关系,才能在这场波澜壮阔的能源革命中,不仅守住国家能源安全的底线,更能开辟出属于传统能源企业的第二增长曲线,真正成为推动中国能源体系向绿色、安全、高效转型的中坚力量。(作者吕建中 系中国石油国家高端智库研究中心原专职副主任、学术委员会秘书长)
编辑:薛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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