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减碳有收益 一文看懂绿色充电碳普惠方法学
近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发布《北京市碳普惠一级方法学 新能源汽车消纳绿色电力》,让车主的每一次绿色充电都有了“碳价值”。
给新能源汽车充绿电,不仅可实现零排放,还能把碳减排量变成真金白银。近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发布《北京市碳普惠一级方法学 新能源汽车消纳绿色电力》(以下简称《方法学》),让车主的每一次绿色充电都有了“碳价值”。
什么机制?新能源汽车充绿色电力的普惠激励
近年来,交通领域绿色转型加速推进,但传统充电桩电能多来源于网电(包含火电、绿电等),新能源汽车充网电仍会产生一定的碳排放。同时,目前少有充电桩设置充绿色电力的明显标识,难以引导新能源车主选择充绿色电力,绿电消纳的公众参与度较低,消费侧与绿电生产侧之间始终存在“最后一公里”的断层。
为破解这一难题,北京从绿电消费侧入手,经过碳普惠方法学的征集、技术论证、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方法学》。
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于凤菊介绍,《方法学》正式施行后,碳普惠项目开发方可以据此开发项目带动新能源车主参与绿电消纳。具体来讲,新能源车主通过100%供应绿色电力的充电桩充电,按照本《方法学》技术规则核算充电行为产生的碳减排量;项目开发方对碳减排量进行记录和收集,把汇集后的减排量定期“打包”,向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申报,经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定签发后在北京碳市场出售,所得收益通过一定方式反馈给新能源车主。这一机制精准打通了“充绿电—减排量核算—核证签发—减排量出售—收益返还”的全链条,将个人低碳出行行为转化成碳市场中可交易的减排量。
怎么参与?边界和条件要看清
想要通过新能源车充绿电获取碳减排收益,并非“有桩就行”,《方法学》规定了清晰边界。
参与主体方面,使用充电终端消纳绿色电力的新能源汽车应为“自然人”所有。
充电终端方面,《方法学》规定必须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集中式公共充电终端”。私人桩、小区慢充桩、内部共享桩暂不考虑。
对此,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新能源交易部副主任张楠解释称,上述充电终端没在《方法学》规定的范围内,主要原因是缺少市场化采购绿电的经营主体,减排量权属划分存在现实难点。后续将持续研究小区、私人充电场景的技术可行性。
电力来源方面,《方法学》要求充电桩提供的电力为“100%绿色电力”。张楠介绍,充电桩运营商(以下简称运营商)在电力市场采购绿电后,通过电力交易机构的绿电消费核算机制实现充电场站供应100%绿电。
值得一提的是,运营商还接受新能源车主的监督。绿色电力消费核算单附带溯源二维码,扫码可查看绿电交易记录、绿证核销记录、发电项目来源等信息。同时,运营商还会在充电场站张贴绿色标识,引导公众的绿色充电行为。
数据核算方面,《方法学》明确核算参数、数据采集规范,依托计量、充电桩运行多源数据交叉校验,同时执行核查、公示等核证流程。
收益分配方面,项目开发主体需报送收益返还方案,接受主管部门监督。
影响如何?涉及主体多方受益
《方法学》的落地,将推动实现绿电消纳与交通降碳双向赋能、车主与运营商多方受益。
对车主而言,是“收益归自己”。绿色充电不再是“做公益”,而是“减碳有回报”。运营商可以设置多种激励形式,如碳积分、充电优惠券等,吸引新能源车主充绿电。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市场部主任周哲为新能源车主们算了一笔账:若某充电场站消纳绿电量30万千瓦时,对应碳减排量181.2吨,按照北京碳市场均价100元/tCO₂计算,碳普惠交易总收益约1.8万元,折合度电收益约0.06元。按照《北京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原则上出售减排量获得的收益扣除项目管理费后全部用于反馈参与用户,管理费不高于出售减排量所获资金的10%,至少九成比例也就是1.62万元要返还车主。“返还形式没有作具体规定,也是给项目开发主体的设计留下充分的灵活度。”周哲说。
对运营商而言,是“角色大升级”。未来,运营商将从单纯的售电服务商转变为“绿电采购+碳资产运营”的综合服务商。一方面,需完善电力市场参与能力,开展场站绿电采购、桩端数据采集、系统对接改造等工作,满足《方法学》的项目申报条件;另一方面,要抓住新机遇,依托碳普惠机制打造绿电充电特色服务,拓展增值业务,提升场站差异化竞争力。
对绿电消纳而言,是“柔性调节器”。随着新能源车充绿电的参与范围扩大,《方法学》将激活消费侧的减碳潜力,车主每一次插枪充绿电,都在为新型电力系统贡献一份柔性调节力量。
《方法学》不仅是北京的一张“绿色名片”,更是消费侧碳普惠走向落地的关键一步。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而这一次,收益归你。
编辑:梁恒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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