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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然:务实推进省联社改革

新华财经|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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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黄然认为,有必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省级联社运营情况,采取不同的改革方案。

新华财经北京11月29日电   “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省级联社运营情况,采取不同的改革方案,很有必要。”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黄然在近日召开的第四届中国农金30人论坛广西会议上表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我们进一步推动农信系统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

据黄然分析,农村信用社联社是中央将农村合作金融管理权转移给省级政府后而产生的特殊金融管理机构。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应当充分考虑其特殊性,包括省联社的职能定位、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省联社与农信机构之间的两级法人关系等。

黄然认为,农村信用社省联社作为特殊金融机构,其职能定位和运作模式基本没有前例可以借鉴,因此在运行中经常面临问题,需要不断给予解答和解决。有必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省级联社运营情况,采取不同的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切实保障省联社在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防控农信机构风险等方面有新的更大的作为。

他认为,改革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问题:一是需强调省联社建设对现阶段“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明确省联社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作用。省联社仍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省政府通过省联社发挥管理、协调作用,就是要解决基层农信机构服务普惠性、弱质性以及高风险性的问题。基层农信机构“小散弱乱”、规模不经济等先天不足,离不开省联社的宏观指导、科技统筹和风险管控。现在谈省联社改革,仍要明确强调,加强省联社建设对于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是明确新时代省联社的职能范围。国务院2003年15号文赋予省联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是一个基本框架。新时代需要结合当前发展实际进一步具体化: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明确省联社加强系统内党的领导和垂直管理职能;按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省联社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职能;按照建设“数字中国”等要求,进一步明确省联社科技统筹的职能,提升金融科技水平;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等要求,支持省联社加强金融产品创新。 

三是有序扩大省联社自营业务范围,为其逐步“淡化管理”职能做好准备。其中的重点在于要有序扩大省联社的自营业务范围,让有条件的省联社参与股权结算登记、资产管理、理财业务等。(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王文珠)


编辑:董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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