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经智库 > 农业 > 正文

国家开发银行已向开发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累计发放380亿元涉农贷款

新华社|2023年05月19日
阅读量:

国家开发银行近日在贵州遵义组织召开开发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推进会

新华财经北京5月19日电(记者刘羽佳)记者日前从国家开发银行获悉,自2021年起,该行将福建三明、江西赣州、贵州遵义、四川泸州、陕西延安5市明确为“开发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十四五”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已向5个示范区累计发放涉农贷款380亿元,重点支持了示范区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特色产业等领域发展。

据了解,明确开发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在资源保障、利率定价、评审条件、审批效率等方面出台系列差异化举措,并积极提供规划咨询服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助力探索创新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模式,服务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1月至4月,该行已向5个示范区发放涉农贷款55亿元。

在提供融资支持的同时,国家开发银行还多措并举助力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向示范区派驻金融服务专员;建立工作专班机制、项目对接合作机制、干部双向交流机制;为5个示范区编写乡村振兴融资规划;为赣州等地425名地方干部举办培训会;为乡村致富带头人开展培训;召开招商引资对接会帮助泸州等地招商引资等。

国家开发银行近日在贵州遵义组织召开开发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推进会,会议提出,国家开发银行要持续加强银政合作,突出重点领域,优化支持政策,加强风险防控,在示范区探索创新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举措,进一步打造一批试点示范项目,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促进共同富裕、建设农业强国贡献开发性金融力量。


编辑:董原


版权声明:未经新华财经书面授权许可,严禁任何个人或机构以任何形式复制、引用本文内容或观点。

免责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新华财经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传播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