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其中,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7平方公里,涵盖南京、苏州、连云港3个片区。(更多报道见A3、A4版)
自由贸易区是指国家根据本国(地区)法律法规在本国(地区)境内设立的区域性经济特区。它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点外,还可以吸引外资设厂,发展出口加工企业,允许和鼓励外资设立大的商业企业、金融机构等,进而促进区内经济综合、全面地发展。
《总体方案》指出,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省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根据《总体方案》,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位于江北新区,东至长江、横江大道、浦滨路,南至虎桥路、西江路,西至环山路、沿山大道、浦乌路,北至锦绣路、凯天路、浦东路,面积为39.55平方公里。《方案》明确,江苏自贸试验区以“着力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为战略定位,经过3—5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贸园区。
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的3个片区功能各有侧重,南京片区将重点发展集成电路、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物联网和现代金融等产业,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
据介绍,南京片区的主要任务是建设自主创新先导区,打造国际重要创新策源地;建设现代产业示范区,推动价值链迈向中高端;积极服务多重国家战略,打造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强化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支撑;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南京片区将发挥好国家级新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叠加优势,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两城一中心”建设,加快“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着力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记者 朱晓露 鲁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