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经智库 > 文化旅游 > 正文

文旅部:拟确定15家旅游度假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文化和旅游部网站|2022年11月10日
阅读量:

根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认定,以下15家旅游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2022年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拟确定15家旅游度假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明确,根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认定,15家旅游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2022年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15家旅游度假区包括: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度假区,上海市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江苏省常熟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区,浙江省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鉴湖旅游度假区,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七夕文化旅游度假区、赣州市大余县丫山旅游度假区,山东省烟台金沙滩旅游度假区、荣成好运角旅游度假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天鹅湖旅游度假区,湖北省神农架木鱼旅游度假区,湖南省岳阳洞庭湖旅游度假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明仕旅游度假区,四川省宜宾蜀南竹海旅游度假区,陕西省商洛市牛背梁旅游度假区。



编辑:郭睿思


版权声明:未经新华财经书面授权许可,严禁任何个人或机构以任何形式复制、引用本文内容或观点。

免责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新华财经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传播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