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金论策】渐进式延迟退休:应对老龄化挑战的关键一步
2025年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标志着中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的落地。这一改革举措是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优化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一环。退休年龄从硬性“临界点”变为弹性的选择区间,为劳动者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空间。
法定退休年龄渐进延迟,弹性退休灵活多样
根据民政部和全国老龄办的数据,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超过15%,我国已正式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在此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决定逐步将男性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延长至63岁,女性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50岁和55岁分别延迟至55岁和58岁。这一改革打破了传统的硬性退休年龄限制,为职工提供了更为灵活的选择空间。
具体来说,弹性退休政策允许职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退休时间,提前或延后最多3年。例如,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的男职工,经过政策调整后可选择在60至62岁之间弹性提前退休,也可在62至65岁之间弹性延迟退休。此举使得职工能够根据本人健康状况、家庭需求或工作意愿,灵活安排退休计划。
养老保障渐进优化,养老金领取规则明确
这项改革不仅涉及退休时间的调整,还对养老金领取规则进行了更新。职工选择提前退休时,必须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且养老金将从退休次月开始领取。对于延迟退休的职工,养老金领取的时间将推迟,但延长工作年限可能增加养老金待遇。
政策还规定,职工在选择退休时需提前告知单位。提前退休需在3个月前书面告知单位,而延迟退休则需提前1个月确认。这确保了职工权益得到保障,并为单位和社保机构提供了足够的时间进行相关操作。
自愿与弹性,体现对不同群体的关注
延迟退休政策充分考虑了不同群体的需求。根据《2024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调研报告》,预期退休后余寿较长的职工倾向于较早退休,而具备较强主观风险承受能力的职工则倾向于延迟退休,期望通过延长工作年限积累更多财富并提升养老金待遇。
政策还特别注重自愿和弹性原则,最大化地保护职工的选择权,平衡社会各方利益。例如,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虽然也适用弹性退休,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国际经验与中国特色的结合:来自日韩的启示
全球老龄化加速,许多国家纷纷调整法定退休年龄和养老制度。根据联合国定义,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20%时,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超高龄社会”。截至2024年,日本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接近30%,韩国超过20%。作为最早面临老龄化挑战的国家,日本和韩国的经验为中国提供了宝贵参考。
日本通过将企业员工的退休年龄上限提高至70岁,并推动老年人社会参与和再就业,既缓解了养老金压力,也充分挖掘了老年人群体的经验和能力。日本的延迟退休政策强调“积极老龄化”,鼓励老年人继续工作、贡献智慧,而非仅依赖福利保障。此外,日本还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引入外国劳动力,减轻老龄化带来的医疗和护理压力,为老年人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障。
韩国则将公务员退休年龄延长至65岁,并推动企业采用成果为导向的工资体系,适应延迟退休带来的挑战。韩国的经验表明,高龄劳动者不仅在职场继续发挥作用,还在创业领域引领增长。然而,传统按工龄排列的工资体系可能加重企业成本,影响新一代的就业机会。韩国劳动界主张通过工资体系改革,来适应高龄劳动者再就业的现实。
中国的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在借鉴日本和韩国经验的基础上,强调渐进性,避免对劳动力市场造成突发冲击。与日本和韩国不同,中国的政策更加注重为职工提供弹性选择的空间,确保不同群体能够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决策。通过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能够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同时,确保劳动力市场的平稳过渡和社会和谐。
从日本和韩国的经验来看,延迟退休不仅关乎养老金制度,还涉及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就业市场结构与企业工资体系等多个方面。中国已通过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和实施弹性退休政策,迈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一步。但要实现其真正效果,仍需深化改革,优化老年人就业环境、推动工资制度灵活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并鼓励企业吸纳高龄劳动者,以提升其就业质量和社会参与度。(作者: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博士生、《中国金融政策报告》课题组实习生 苏铮)
编辑:杜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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