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金论策】数字金融发展的市场边界与国家选择
从目标导向、资源配置、风险管控、标准制定和国际策略五个维度看,数字金融发展的市场边界与国家选择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尽管如此,数字金融创新基于构合,数字金融发展必须构合,市场活力与国家意志必须统一。
一、数字金融在金融 “五篇大文章” 中的战略定位
金融 “五篇大文章” 是新时代金融强国建设的核心布局,数字金融作为技术赋能型金融形态,其基础性体现为贯穿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的技术底座功能,特殊性在于兼具市场创新活力与制度监管约束的双重属性,重要性则聚焦于为数字经济国策注入动力、为金融强国战略筑牢支柱、为民族复兴事业配置资源。数字金融在国家金融布局中的核心地位集中于“技术支撑 – 发展价值– 国策取向” 三维度。
(一)基础性作用:“五篇大文章” 的技术底座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将数字金融纳入金融 “五篇大文章” 协同推进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数字金融发展规划(2024-2028 年)》构建的 “1+5” 制度框架中,数字金融被定义为 “全业态数字化转型的赋能者”。截至2025年8月末,数字经济产业贷款余额达28.6万亿元,同比增长12.5%,较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出5.9个百分点,其中科技金融领域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数字化审批占比达72%,绿色金融的碳足迹核算数字化覆盖率超65%。
中国金融新闻网评论指出,数字金融通过分布式账本、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打破了传统金融的物理边界与信息壁垒,使金融 “五篇大文章” 形成 “数据互通、场景共享、风险共控” 的协同生态 —— 普惠金融依托数字助农服务点覆盖98%行政村,养老金融通过智能投顾实现个性化资产配置,供应链金融借助区块链实现应收账款穿透式融资,均离不开数字技术的底层支撑。
(二)特殊性表征:跨越市场与制度的双重属性
数字金融的特殊性源于技术创新与金融本质的深度耦合,呈现 “市场驱动创新” 与 “制度约束风险” 的辩证统一。与传统金融相比,其以技术突破实现三大跨越:一是服务半径跨越物理网点限制,2023年中国数字金融市场规模达41.7万亿元,占全球15.6%,居世界首位,数字钱包用户达1.8亿户,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达586.9万亿元。二是服务效率跨越时空限制,大额支付实时到账率达100%,小微贷款平均审批时间从30天压缩至2小时;三是风险传导跨越机构边界,形成 “技术黑箱 - 网络效应 - 系统性风险” 的传导链条。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张晓燕教授团队研究表明,数字金融的特殊性在于 “技术创新速度远超监管迭代速度”,需建立 “创新包容 - 风险底线” 的动态平衡机制。
(三)三重核心维度
一是数字经济的动力引擎。数字金融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激活微观主体活力,移动支付使单笔交易成本从传统银行的0.5元降至0.01元,为数字消费、数字生产提供低成本支付通道,推动2024年中国数字消费规模突破60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2%。国际清算银行(BIS)《全球数字金融发展报告》显示,中国数字信贷规模占全球 78.8%,2020-202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25.1%,为数字经济年均5.8%的增速提供了关键资金支持。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黄益平教授指出:“数字金融通过‘普惠性资金配置’,使数字经济的增长红利覆盖中小微企业与下沉市场,形成‘技术-资金-产业’的正向循环。”
二是金融强国的支柱支撑。金融强国建设的核心是打破美元主导的国际金融格局,数字金融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技术路径。截至2025年10月末,数字人民币已在28个省级行政区深度试点,覆盖全国超90%地级城市,试点地区累计交易金额达14.2万亿元,累计处理交易33.2亿笔,通过数字人民币App开立个人钱包2.25亿个。通过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mBridge)项目,数字人民币已实现中国与新加坡、马来西亚、阿联酋等国的大宗商品跨境结算,2025年上半年完成结算量达1200亿元,结算效率较SWIFT提升 50%,成本降低40%。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张明研究员强调:“数字人民币的跨境应用,绕开了传统SWIFT结算体系的地缘政治限制,为金融强国建设开辟了‘技术换空间’的新路径。”
三是民族复兴与人民幸福的资源载体。数字金融通过普惠性资源配置助力共同富裕,截至2025年8月末,普惠小微授信户数达6032万户,覆盖全国33.5%的经营主体,其中个体工商户与小微企业占比超85%。在农村地区,数字助农服务点达19.8万个,使农村金融可得性从2019年的45%提升至85%,农产品线上销售的数字支付覆盖率达92%,带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2%。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郭田勇教授认为:“数字金融将金融资源从传统高收益领域引导至民生领域与薄弱环节,为民族复兴提供‘公平且高效’的资源配置支撑。”
二、数字金融创新困境与国内统一大市场发展观
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数字金融打破区域壁垒、实现资源自由流动,为创新加速提供了广阔空间,但同时也面临大模型数据孤岛、风险传导升级、就业结构冲击、产业失衡冲突与国家安全压力等多重挑战。这些困境本质是 “市场创新效率” 与 “国家治理能力” 的适配性矛盾,应确立创新发展观、人民价值观、国家责任观、开放共享观和全域畅联观五大理念,在释放创新活力的同时守住风险底线。
(一)核心挑战解析
一是大模型困境,主要是数据孤岛与伦理风险并存。金融大模型的训练依赖海量多维度数据,但当前国内金融数据呈现 “区域分割、机构垄断” 特征,60%的中小金融机构因缺乏足够数据样本,导致风控模型准确率低于75%,较大型机构差距达18个百分点。例如,某城商行尝试构建智能投顾大模型,因仅能获取本地客户数据,跨区域资产配置建议准确率不足60%,被迫暂停项目。同时,算法伦理风险凸显,2024年排查发现17家金融机构存在算法歧视问题,对农村地区客户的信贷审批通过率较城市客户低23%,违反普惠金融原则。清华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张钹院士指出:“金融大模型的困境核心是‘数据质量’与‘算法公平性’,缺乏统一数据标准与伦理规范将制约其规模化应用。”
二是风险传导升级,技术黑箱存在系统性隐患。数字金融的网络效应使风险传导速度提升10倍以上,2024年某头部金融科技平台因智能投顾算法缺陷引发12亿元损失,3天内波及23万投资者,形成区域性金融恐慌,需监管部门紧急介入处置。更严峻的是 “技术黑箱” 导致的风险不可控,部分金融机构的AI风控模型因参数设置不透明,在2025年一季度小微企业逾期率上升时,无法快速定位风险触发点,导致不良贷款率环比上升0.8个百分点。
三是岗位替代与技能错配冲击就业结构。数字技术对传统金融岗位的替代效应显著,2020-2024年银行柜员、信贷审批员等岗位年均减少3.2%,累计减少岗位超80万个,而数字金融新增的AI工程师、数据分析师等岗位仅补充17万个。就业冲击呈现 “结构性” 特征:县域及以下地区传统金融岗位减少4.1%,而数字金融新岗位仅增长1.2%,部分中老年从业者因技能不足面临失业风险;一线城市虽新岗位增长较快,但对复合型人才需求旺盛,普通从业者转型难度较大。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蔡昉研究员认为:“就业冲击的核心是‘技能错配’,需通过职业培训与教育改革构建适配数字金融发展的人力资源体系。”
四是创新集中于东部导致产业结构区域分化失衡。数字金融创新资源过度集中于东部地区,2024年东部省份金融科技企业数量占全国73%,研发投入占比达81%,而中西部省份的数字金融渗透率较东部低35个百分点。产业内部呈现 “重支付轻服务” 特征,移动支付领域创新占比达62%,而养老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的数字化创新仅占18%,与 “五篇大文章” 协同推进要求不符。例如,中西部农村地区的数字养老金融产品仅3类,远低于东部地区的17类,无法满足农村老龄化群体的金融需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王微研究员指出:“产业结构失衡将加剧区域发展差距,与统一大市场‘均衡配置资源’的核心目标背道而驰。”
五是数据主权竞争与跨境流动风险挑战国家安全。跨境金融数据流动成为国家安全新隐患,2025年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排查发现37起境外机构非法采集金融数据案件,涉及用户信息超1200万条,其中包括企业跨境交易数据、个人信贷记录等敏感信息。部分跨国金融科技企业通过云服务将中国用户数据存储于境外服务器,规避国内监管,2024年某外资支付机构因违规传输1.2亿条交易数据被处罚5.8亿元。此外,数字金融基础设施面临网络攻击风险,2025年一季度金融行业遭受网络攻击次数达1.8万次,较 2024年同期增长32%,其中针对性攻击占比达47%。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李艳辉研究员强调:“数字金融时代的国家安全,已从传统的金融稳定扩展至数据主权、技术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等多维度。”
(二)确立五大发展观
一是确立创新发展观,坚持技术可控前提下渐进创新策略和“安全第一、创新第二” 原则。金融监管部门的做法是,建立金融科技沙盒分级机制,按风险等级将创新项目分为 A(低风险)、B(中风险)、C(高风险)三级,A级项目实行 “备案制+事后监管”,B级项目实行 “审批制+过程监管”,C级项目(如跨境数字代币交易)严格限制试点。对区块链底层技术、AI风控模型等底层创新实行 “3年容错期”,允许在风险可控范围内探索,2024年已在上海、深圳等6个试点城市设立金融科技沙盒,纳入32个创新项目,其中21个已成功落地。同时,建立创新评估机制,从技术可行性、风险可控性、社会价值性三个维度进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项目终止试点。中国金融学会会长周小川指出:“渐进式创新不是抑制创新,而是通过制度设计实现‘创新-风险’的动态平衡。”
二是确立人民价值观,以普惠共享破解数字鸿沟。将 “人民至上” 作为数字金融创新的核心导向,2026年前实现农村数字支付覆盖率达90%,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发简易版数字钱包,简化操作流程、增加语音提示功能,2025年已推出 “适老化数字钱包” 用户超3000万户。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建立 “数字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计划”,2024-2026年每年投放1万亿元数字助农贷款,重点支持农产品电商、乡村旅游等产业,截至2025年8月,已支持120万个农村经营主体。同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数字金融纠纷在线调解平台,2025年处理纠纷响应时间压缩至24小时内,调解成功率达85%。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杨红灿强调:“数字金融的普惠性不仅是覆盖范围的扩大,更是服务质量的均等化。”
三是确立国家责任观,将安全发展贯穿数字金融创新全过程。落实《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建立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白名单制度,明确只有符合 “数据脱敏、安全评估、用途限制” 三条件的机构才能开展跨境数据传输,2025年已公布两批白名单,纳入43家机构。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安全,构建 “量子加密 + 区块链共识” 的双重防护体系,2024年完成全国23家核心支付机构的系统升级,网络攻击拦截率提升至99.8%。建立数字金融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对涉及核心技术、敏感数据的外资并购项目实行强制审查,2025年已否决3起可能危害数据安全的并购案。中央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韩文秀指出:“数字金融的国家责任,本质是维护金融安全与数据主权,为国家发展大局提供支撑。”
四是确立开放共享观,构建统一数据要素市场。推进金融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国家级金融数据交易所,2025年已归集政务数据、产业数据、金融数据共120亿条,制定28项数据共享标准,向89家中小金融机构开放数据查询服务。建立数据产权登记与交易机制,明确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归属,2024年已完成132笔金融数据交易,交易额达3.2亿元,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打破区域数据壁垒,构建全国统一的金融数据共享平台,2025年已实现31个省(市)的信贷数据、支付数据跨省共享,中小金融机构的数据可得性提升50%。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认为:“开放共享不是无边界共享,而是在安全合规前提下,实现数据要素的高效流动与价值释放。”
五是确立全域畅联观,打造全链条协同治理体系。构建 “监管-机构-用户- 技术服务商” 四方协同机制,运用监管科技(RegTech)实现风险实时监测,2025年已建成国家级数字金融监管平台,接入230家金融机构、120家金融科技公司,实现交易数据、风险数据实时上报与智能分析。建立 “监管沙盒+行业自律+ 用户监督” 三位一体治理模式,行业协会制定数字金融行为准则,用户通过在线平台反馈违规行为,2025年通过该模式排查整改违规问题178起。强化跨部门协同,建立 “一行一局一会 + 网信、公安、工信” 联合工作机制,每月召开监管通气会,解决跨部门政策衔接问题,2024年已协调解决数据安全、跨境监管等问题42个。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刘少军教授指出:“全息畅联观的核心是打破治理主体间的信息壁垒,形成‘事前预防 - 事中监测 - 事后处置’的全链条治理闭环。”
三、“十五五” 规划建议下的数字金融思维范式与实践构合
“十五五” 规划建议明确提出 “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构建金融强国数字支撑体系”,中央政府相关部门与金融监管机构密集出台政策文件,形成 “顶层设计-部门落实- 地方执行” 的三级推进机制。数字金融发展的市场谋略聚焦技术创新与用户渗透,国家选择侧重金融安全与战略协同,二者的构合点在于实现 “市场活力与国家意志” 的有机统一。基于 “十五五” 规划建议要求,兼顾市场层面与国家层面,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应确立求进、有的、边界、灭害、分级、务实、协同、友邻八大思维范式,构建面向未来的实践框架。
(一)市场谋略与国家选择的对比与构合
1. 核心诉求对比:从四个维度中可以明显看出二者的区别

2. 构合点解析:创新基于构合,发展必须构合
市场谋略与国家选择的核心构合点在于 “将市场创新活力纳入国家战略框架”,实现 “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 的统一。例如,数字金融机构的跨境支付技术创新,需对接共建 “一带一路”,在拓展商业市场的同时,服务跨境贸易便利化;中小银行的数字普惠金融创新,需响应国家共同富裕战略,在实现盈利的同时,提升农村金融可得性。“十五五” 规划建议提出 “构建市场有效、政府有为、社会协同的数字金融发展格局”,要求市场主体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政府则通过政策引导、监管激励,为市场创新提供空间。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指出:“市场谋略与国家选择不是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国家选择为市场创新指明方向,市场谋略为国家战略提供动力。”
(二)确立八大思维范式聚力发展实施要点
一是求进思维,在高质量发展中扩大规模。“十五五” 规划建议明确数字金融年均增速保持15%以上,2027年市场规模突破80万亿元,其中数字信贷规模达45万亿元,跨境数字支付规模达12万亿元。求进思维的核心是 “质量优先、规模适度”,避免盲目扩张导致的风险积累。具体实践包括:重点发展数字供应链金融、绿色数字金融、跨境数字支付等高质量业态,2024-2027年每年投放2万亿元数字绿色贷款,支持新能源、碳减排项目;提升数字金融服务质量,将小微企业数字信贷审批效率提升至1小时内,客户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强调:“求进不是冒进,而是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的稳步推进,实现数字金融规模与质量的同步提升。”
二是有的思维,聚焦核心领域精准发力。围绕 “卡脖子” 技术攻关与战略场景突破,集中资源投向区块链跨链技术、AI风控大模型、金融数据安全、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数字普惠金融等五大核心领域。财政部明确,设立国家级数字金融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底层技术研发与场景创新。例如,在区块链跨链技术领域,支持华为、蚂蚁集团等企业攻关 “多链互通协议”,2025年已实现数字人民币与国内主流联盟链的跨链对接;在AI风控大模型领域,建设国家级金融大模型训练平台,向中小金融机构开放算力支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陆昊指出:“有的思维是‘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有限资源突破核心瓶颈,避免‘撒胡椒面’式的分散投入。”
三是边界思维,划定创新与风险的红线。国家金融委明确了数字金融发展的 “三不准” 底线,不准利用技术手段规避金融监管、不准开展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数字代币交易、不准滥用用户金融数据。金融监管部门制定数字金融创新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跨境数字资产投机等12类业务,2025年已查处违规机构37家,处罚金额达28亿元。同时,划定监管边界,坚持 “法无禁止即可为” 与 “法定职责必须为” 相结合,对未明确禁止的创新业务实行 “包容审慎监管”,对涉及公众利益的业务实行 “严格监管”。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刘煜辉研究员指出:“边界思维的核心是‘明确底线、留足空间’,既防止创新无序扩张,也避免监管过度抑制活力。”
四是灭害思维,零容忍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财政部建立 “数字金融风险准备金”,用于处置非法数字金融活动引发的风险。公安部开展 “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整治”“数字金融诈骗打击” 两大专项行动,关闭非法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查处数字金融诈骗案件。金融监管部门强化技术监测手段,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构建非法金融活动识别模型,2025年非法交易识别准确率达98%,预警响应时间压缩至1小时内。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强调:“灭害思维是‘防患于未然+重拳出击’,既要通过技术手段提前预警,也要对非法活动保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秩序。”
五是分级思维,实施差异化监管与支持。金融监管部门按资产规模、技术能力、风险水平将金融科技企业分为 “系统重要性”“重点关注类”“一般类”三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对系统重要性金融科技企业实行更高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与更严格的风险监测,对重点关注类企业实行 “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简化一般类企业监管流程并给予更多创新空间。财政部在政策支持方面,对中小金融科技企业提供税收优惠、融资贴息等支持,2025年已惠及890家企业。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指出:“分级思维体现了‘精准监管 +分类支持’的理念,既防范系统性风险,也扶持中小机构发展。”
六是务实思维,深度融合实体经济与产业发展。工信部推动建立 “数字金融+产业” 协同机制,每季度发布数字金融赋能重点产业目录,创新 “产业链金融数字化” 模式,依托核心企业的交易数据,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全流程线上融资服务,2025年已覆盖230条重点产业链,支持中小企业45万家。例如,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通过数字模型分析企业生产、销售数据,为电池供应商、零部件企业提供定制化信贷产品,融资成本较传统模式显著降低。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强调:“产业思维的核心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避免数字金融脱实向虚,实现金融与产业的同频共振。”
七是协同思维,构建跨部门跨区域治理体系。国家金融委建立 “一行一局一会” 数字金融协调机制,每月召开监管通气会,解决跨部门政策衔接、风险处置等问题,2024年已协调解决数据共享、跨境监管、消费者保护等问题42个。国家发改委推进跨区域协同发展,构建 “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 数字金融创新集聚区,实现政策互通、数据共享、风险共防,2025年已在集聚区落地跨境数字支付、金融科技沙盒等跨区域项目36个。外交部推动国际协同,与28个国家建立数字金融监管合作机制,签订《跨境数字金融风险处置备忘录》,联合处置跨境数字金融诈骗案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指出:“协同思维是破解‘监管碎片化’‘区域壁垒化’的关键,形成治理合力。”
八是友邻思维,推动数字金融国际合作共赢。商务部推动与东盟共建数字金融合作区,2026年前落地10个跨境金融科技项目,包括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平台、区域反洗钱信息共享系统、金融科技人才培训中心。建立 “数字金融南南合作” 机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数字货币系统建设、金融科技技术援助、监管能力培训等支持,为非洲国家、拉美国家提供技术支持,带动数字人民币在这些地区的跨境结算占比提升。人民银行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在IMF、BIS、FATF等机构中推动数字金融监管规则的 “中国方案”,2025年牵头制定《央行数字货币跨境监管协同框架》《数字金融消费者保护指南》等3项国际规则。
(三)探索构合路径,形成 “制度-资源-国际” 三维协同
一是通过完善三级制度体系,推动制度构合。除立法以外,国务院要求央行、金融监管总局、网信办等部门出台数字金融风险监管、数据安全、消费者保护等专项规章,形成部门配套制度。行业标准层面,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制定数字金融技术标准、业务规范、服务质量等行业标准,实现制度与标准的衔接。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已建立制度动态调整机制,每两年评估一次数字金融相关制度的适用性,根据技术发展与市场变化及时修订。
二是优化要素配置效率,加强资源构合。资金资源方面,通过财政部设立的国家级数字金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底层技术研发与场景创新,撬动社会资本3000亿元。同时,完善国家级金融数据交易所功能,实现政务、产业、金融数据的深度融合与安全共享;教育部推动建立 “高校-企业-政府” 三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培养数字金融专业人才。
三是构建多极化网络,深化多变合作。当前全球数字金融竞争已从单一技术比拼升级为 “基础设施-标准规则-生态体系” 的全方位博弈,美国、欧盟、中国形成三大核心力量。竞争重点聚焦跨境支付、数字货币标准、金融科技专利三大领域,呈现 “技术专利争夺+场景标准主导+监管规则输出” 的三重特征。区域合作方面,人民银行深化与共建 “一带一路” 国家的数字金融合作,2026年前将建成10个区域清算中心,实现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覆盖50个国家。多边合作方面,推动mBridge项目扩容至10个参与国,与数字欧元、数字卢布等央行数字货币实现互通互认。规则合作方面,与G20、APEC等国际组织合作,推动数字金融监管规则的协调统一,避免 “监管套利”。
结论
数字金融发展的市场边界是 “技术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动态平衡线”,国家选择的核心是 “在全球竞争中维护金融安全与战略利益”。“十五五” 期间,中国数字金融发展应确立八大行动思维,通过制度构合、资源构合、国际构合,实现市场活力与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在具体实践中,需强化数字金融对 “五篇大文章” 的技术支撑,构建应对大国竞争的四维能力,破解统一大市场下的创新困境,以数字人民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最终实现数字金融从 “规模领先” 向 “质量引领” 的转型,为金融强国与民族复兴提供牢固支撑。(作者:《中国金融政策报告》项目(课题组)高级研究员、经济学博士 马强)
重点参考文献
[1] 江新月。未来的金融科技. 人民周刊,2025.
[2]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负责人。扎实做好金融 “五篇大文章” 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2025-12-09.
[3] 进一步推动我国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 中国金融新闻网,2025-01-13.
[4] 跨境支付体系合作深化 多家机构积极行动. 人民网,2025-04-23.
[5] 关于数字人民币,央行近期有这些表态. 清华金融评论,2025-11-13.
[6]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 展望 “十五五” 金融业大有可为. 新华网,2025-10-29.
编辑:杜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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