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国资委:强化“三化”监管 全面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加强国资监管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向。娄底市国资委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优化监管职能、完善监管体系、依法行权履职,推动国资监管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提供了坚强保障。
聚焦专业化,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
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既放活又管好,切实转变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提高国资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一是注重监管理念从考核“一把尺子”向“量体裁衣”转变。以目标为导向,定量定性考核。对标央省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对标一流价值创造行动,以“资本规模和净资产收益率双倍增”、市场化转型攻坚行动为总目标,围绕“一增两控四提升”,结合功能类、公益类企业的功能分类和行业特点,加大公益服务质量及化债等方面差异化考核指标权重,实行分类考核、“一企一策”。同时,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打破企业负责人薪酬差距不大的局面,扩大企业副职负责人薪酬系数刚性差距,提升薪酬兑付“含金量”;坚持“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开展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现2022年、2023年6家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核准数较申报数分别压降15 %、20%,倒逼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改革。
二是推动监管重点从关注企业个体发展转向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功能效率。以做强做优做大为目标,聚焦企业主业主责和功能定位,3次深入推进市属平台公司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企业聚集效应更加显现、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升。截至2023年11月,8家监管企业资产总额607.97亿元,同比增长18.12%;净资产200.64亿元,同比增长34.18%;净资产收益率1.46%,在全省各市州中排名第二。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引导国有企业主动服务娄底发展大局,全力参与“材料谷”建设。一方面,搭建平台“请进来”,深化央省地国企交流合作。2023年,市国资委承办“国资国企走进娄底活动”,签署协议21个,投资总额约300亿元。另一方面招商引资“走出去”,狠抓项目落户。出国、出省学习考察、洽谈合作,推动法雷奥商用车EDC电动压缩机项目落户娄底。
三是实现监管方式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三张清单”,授权放权。印发《娄底市国资委授权放权事项清单》《娄底市国资委重点监管事项负面清单》《娄底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清单》“三张清单”,厘清出资人权责边界,为企业投资、融资、担保及国有资产交易方面立规则、划跑道,取消监管事项5项,下放事项5项,授权放权事项7项,进一步精简监管事项,突出监管重点,将依法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事项归位于企业,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针对性。“监管智治”,动态监测。建设“在线化”智慧国资监管平台,强化“三重一大”决策运行、大额资金支出等实时动态监测,加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
四是优化监管导向从关注规模速度向更加注重提升质量效益转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压层级、减法人、推进平台公司“关停并转”,清理整顿子孙公司12家;盘活闲置资产账面净值5751.62万元,让“闲置存量”变“发展增量”;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降本增效,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实现市属国有企业成本费用率99.3%,为全省成本费用率低于100%的4个市州之一。加强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建立“631”到期债务监督机制,健全财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实施到期债务滚动报送。
聚焦体系化,着力提升监管协同性
坚持管资本与管党建、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三结合”,全面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一是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在公司治理各环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制定出台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1+3”制度体系,指导各监管企业完善加强党的领导体制。扎实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企业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党内工作制度的督促指导。推进党建责任考核与生产经营责任有机融入企业治理体系,实现企业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闭环。聚焦投融资、资金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出台《市属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娄底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娄底市国资委关于强化防范系统性风险双监管体系的通知》等30余项;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出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夯实国资监管“四梁八柱”制度体系。
三是探索“监检结合”、部门联动的协同监督方式。坚持日常监管与重大监管相结合,制定日常监管提示函和通报制度,建立重大事项、重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实行定期监督、专项监督,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行重点监督,对监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节奏缓慢、不够深入等问题进行专项提示。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集成相结合,联合纪检监察、巡视、审计、财政,对企业资金管理、资产收购等薄弱环节开展多维专项检查;配合驻政协纪检组工作专班,全面参与核查市城发集团、市创发集团收购资产问题的复盘、定性及处置等相关工作,持续深化国资监管工作,坚决守护好人民共同财富。
聚焦法治化,着力提升监管合规性
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结构及法治国企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
一是建设权责清晰的企业治理结构。推进党组织前置研究更加精准有效,所有监管企业全部落实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6家一级企业及7家规模较大的子企业全部建立董事会,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清晰界定党委会和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高素质专业化董事队伍建设,出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外部董事选聘管理系列制度办法,建立30人左右的外部董事人才库。全面完成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董事会队伍,监管企业董事会“外大于内”的比例达到100%。
二是构建系统完备的合规管理体系。出台《娄底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依法履行国资监管职责。落实法律审核和案件管理工作机制,督促监管企业巩固规章制度、重要经济合同和协议、重要决策三项法律审核机制,将法律审核嵌入业务流程,实现三项法律审核率达100%。
三是打造运转高效的内控管理体系。出台《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实效性。
作者:娄底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石峰 娄底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龚国松 娄底市国资委宣传科科长刘琼
编辑:杜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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