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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失能保障难题 中国人寿首推长期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新华财经|2025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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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是家庭的“不能承受之重”。意外事故、疾病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不仅会造成个人收入断流,更可能令整个家庭陷入困境。近年来,失能风险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市场调研显示,80%的工薪阶层担忧突发失能风险,但常见的健康险主要针对于在疾病确诊或发生医疗费用后提供一次性保障,对期间造成的收入损失的补偿尚存空白,较难应对失能者面临的长期收入下降或中断困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股票代码:601628.SH,2628.HK)针对这一保障需求,推进专项研究,拓展多元化、多层次健康保险体系,深入探索失能风险的精细化应对,首次推出国寿康宁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产品,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撑起失能保护伞。中国人寿以专业化的保险产品构筑民生防线,产品的失能损伤标准覆盖多项身体结构和身体功能损伤;多重保障和长期持续的现金流将极大缓解客户的燃眉之急和后顾之忧;失能后豁免后续保费,体现人文关怀;灵活化的投保选择,贴合不同客户的保险消费习惯。

下面通过两个投保案例,一起了解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解困之道”:

例如现年30周岁的男性,单独投保国寿康宁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基本保险金额3000元,10年期交费,年交保费1458元。假设在35周岁时,遭遇不幸后符合国寿康宁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合同约定的I级失能损伤标准,中国人寿将一次性赔付其六年累计所交保费8748元,同时从当月开始,每月赔付失能呵护保险金3000元,最多可赔付120个月,即累计赔付失能呵护保险金36万元。

又如现年40周岁的女性,投保国寿康宁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25版),基本保险金额1万元,20年期交费,两产品年交保费共6930元。假设在60周岁时,由于青光眼导致永久性视力重度损害,符合约定的II级失能损伤标准,中国人寿将一次性赔付累计所交保费13.86万元,同时每月赔付失能呵护保险金5000元,最多可赔付120个月,即累计赔付失能呵护保险金60万元。

保险业不断探索与创新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产品供给,有效填补市场空白,中国人寿康宁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用专业守护兑现“相知多年 值得托付”承诺。(刘建贞)

 

编辑:杜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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