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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四周年 打造专业化市场化法治化资本市场争议解决高地

新华财经|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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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迎来揭牌运作四周年。作为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发布后的全国首家试点机构,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在中国证监会与司法部的指导和支持下,深耕专业化、市场化、法治化发展道路,四年间交出了亮眼答卷,成为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的重要力量,为全国试点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专业筑基 构建高水平仲裁支撑体系

作为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专业分支机构,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自成立之初便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搭建多层次、高规格的专业支撑架构。在专家资源方面,组建由境内外资本市场知名专家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汇聚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高西庆、香港证监会原主席梁定邦等境内外业界权威,为发展提供专业领航。在仲裁员队伍建设上,推动建立了涵盖591名资本市场领域专家的仲裁员名册,覆盖证券、基金、期货衍生品等资本市场全领域,为仲裁案件的高质量审理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机制创新 推动仲裁程序与市场需求深度融合

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积极推进仲裁规则与实践创新。2024年10月,发布国内首部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规则《证券期货民事赔偿纠纷仲裁程序指引》及配套文件,首次为我国证券期货民事赔偿纠纷通过仲裁解决创设了规则框架,并已落地首宗适用该指引的案件。在跨境协作方面,联合深圳国际仲裁院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独立仲裁机构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积极为上市公司等资本市场主体化解跨境纠纷提供“双城两院”对冲机制,已落地首宗“港资港仲裁”案件。

案件攻坚 高效化解资本市场纠纷

截至2025年10月31日,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累计管理资本市场仲裁案件逾2300宗,争议金额近人民币1000亿元,展现出强大的案件承载与管理能力。案件类型涵盖上市公司控制权争议、并购重组、股份转让、证券经纪、融资融券、债券违约、私募基金、期货及衍生品、虚假陈述等全领域,覆盖各类资本市场主体。其中,涉外案件争议金额超人民币360亿元,涉及14个境外法域,成为跨境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的重要平台。

行业联动 赋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四年来,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坚持“从市场中来、到市场中去”,与监管机构及资本市场自律组织进行紧密合作,与市场主体积极开展互动交流,累计举办各类行业调研走访、专业研讨230余场,联合资本市场学院推出“沁园・资本市场法治”证券仲裁高级研修班等品牌项目,聚焦市场热点话题,建设资本市场法治交流平台。

此外,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于2024年、2025年分别发布证券仲裁十大典型案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十大典型仲裁案例,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

展望未来,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表示,将继续发挥全国首家试点机构的示范作用,深化跨境资本市场争议解决机制探索,优化配套规则与数字化服务,加强与资本市场行业组织的协同合作,持续建设国际一流的资本市场争议解决高地,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编辑:杜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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