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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信托: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建设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新华财经|2022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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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强董事监事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国有金融企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公司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在中国银保监会及其福建监管局,以及上级和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科学指导下,兴业信托不断加强董事会监事会队伍建设,持续探索优化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机制,提高董事监事履职效能,有力促进了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

强队伍:优化组成和人员架构,提升队伍专业化

兴业信托把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建设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抓手,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和指导意见,不断健全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和人员架构,努力配齐增强建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一是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兴业信托于2018年完成“党建入章”工作,明确建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公司党委成员通过公司治理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畅通党委与董事会、监事会沟通渠道,确保党委决策意见在公司治理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在经营管理中得到贯彻执行。将党内监督、公司治理监督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党委、纪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监事会等各方监督作用,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全面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是规范董事、监事提名权管理,优化治理制衡机制。近年来,兴业信托先后对照《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规定和监管部门指导要求,规范董事、监事提名权安排,全面实施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形成了科学、制衡的治理架构。同一股东同时提名董事、监事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小股东依法享有外部监事提名权,还建立了由本公司提名独立董事的提名机制,并确立了控股股东提名董事占比未超过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董事会组成结构,和外部监事、职工监事占比均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监事会组成结构,以及结构合理、专业高效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公司治理主体的监督制衡有效性进一步提升。

三是坚持高标准选聘董事、监事,科学配置专业成员。加强与股东单位的沟通协调,坚持高标准、多元化、专业化推荐选聘股权董事、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公司现有董事、监事中,既有具备多年银行业从业背景、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情况的执行董事、职工监事,也有具备产业背景与丰富金融领域投资经验的股权董事,还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的财务专家学者和具有国际金融实务背景的投资专家,形成了具备前瞻的战略眼光、深厚的专业造诣和广阔的国际视野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架构。董事、监事在议案审议和决策时,能够从各自专业和所代表的利益相关方出发进行广泛讨论,科学审慎决策,并形成开放包容、专业务实的治理氛围。

提能力:深入开展培训与调研、交流,提高履职能力

董监事履职能力提升,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运作水平和董监事本人规范履职的需要。兴业信托董事会、监事会高度重视自身履职能力建设,通过开展政策培训、调研交流等方式,持续适应趋严趋紧的监管要求,提升履职水平。

一是加强监管沟通与政策宣贯,加强对监管政策的理解把握。公司董事、监事高度重视并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尊重监管、服从监管、敬畏监管。近年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现场会议,以及监事会有关专题调研会议等,均邀请监管部门派员参会并做指导发言;每年董事会、监事会安排定期会议通报研究重要监管政策及监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及公司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并关注、督促公司切实加快问题整改。近年来,董事会、监事会先后组织会议听取公司关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和相关配套规定的解读报告。今年8月,公司董事、监事还克服疫情封控及国外参会的不便,通过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全员列席参加了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公司半年度监管会谈会议,认真听取监管部门意见建议,深化对治理监管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强化依法合规履职意识。

二是建立并实施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联动调研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探索监事定期与独立董事沟通机制要求,2020年以来,兴业信托监事会每年邀请独立董事围绕共同关注的事项主题开展联合调研,确立了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联动调研机制。截至目前,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已围绕“服务公司中心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增强内部审计金融科技工具运用,提升公司内部审计信息化水平”、“信托行业及兴业信托数字化转型进程”等专题开展了比较深入的研讨,广泛交换了意见建议,有效拓展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视野。

三是广泛开展行业与基层调研交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兴业信托董事会、监事会注重与先进同业的交流调研,近年来先后调研拜访建信信托、英大信托、中国信登等同业机构,并积极参与信托业协会组织的各类主题沙龙活动,深入借鉴了解先进同业在公司治理、业务转型、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开拓视野,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共建共享共发展。公司内部董事、监事还通过开展青年员工调研座谈,结合联系基层联系点等工作不定期开展基层业务部门调研等,广泛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重考核:扎实开展履职评价,提升履职规范性

公司治理有效性是金融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而各治理主体规范履职运作是公司治理有效性的重要保障。兴业信托于2019年正式建立实施董监高履职评价机制,并在执行中对照监管部门要求持续优化完善。

一是规范实施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兴业信托公司监事会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体董监高履职评价工作,并对照《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及福建银保监局有关评价规定,草拟形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修订稿)》,持续优化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提升董事监事履职实效。

二是建立完善履职评价档案,提升履职评价规范性。兴业信托为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履职信息档案,及时记录董事、监事出席或列席有关治理会议次数及发表意见建议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出席调研情况、参加培训情况、与公司主要领导及高级管理层交流情况、闭会期间发表关注及提示意见情况及其他履职情况等,能够比较真实、全面、准确的反映和体现董事、监事履职情况,为年度履职评价提供有力依据。2021年度,公司职工监事还认真落实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要求,主动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三是加强董事、监事任职管理和行为管理。兴业信托认真落实《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监事任职承诺要求,及时收集和更新董事监事关联方信息,并通过印发实施《监事行为规范》,草拟形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等,持续加强董监事任职及行为规范管理。

细保障:健全董事、监事履职保障机制,强化沟通服务

兴业信托高度重视与董事、监事的信息沟通和工作汇报,努力为董事、监事特别是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履职提供充分高效的保障和服务。

一是加强主动沟通,细化落实信息沟通交流机制。通过治理会议、不定期拜访交流、信息通报等多种形式,就董事、监事关注的问题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适时通报,广泛交换意见看法,确保董事、监事的知情权。对于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注意加强与外部董事、监事特别是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沟通,主动征询有关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外部董事、监事丰富的经验智慧。公司认真对待董事、监事提示和关注的问题,组织做好充分解释说明,并在吸纳董事、监事合理意见后再提交治理会议审议研究,确保决策事项审慎科学。

二是抓实董事、监事意见建议督办落实工作。对于董事、监事在会议、调研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汇总,通过下发董事会、监事会意见传导督办函督促高级管理层及责任部门加强落实。公司还建立督办台账,逐项跟踪落实,并定期向董事、监事反馈报告督办进展及成效,努力推进董事、监事决策意见落地。

三是加强董监事会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持续提升董监事沟通服务水平。公司董监事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监事会日常办公机构,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加强监管政策法规学习,并广泛开展与信托同业、与集团内银行业机构治理工作人员的学习交流,提升治理理念和治理实务工作水平。

当前,信托行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和压力,兴业信托战略转型也进入关键窗口期,对公司治理能力建设和治理水平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兴业信托全体董事、监事将在监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股东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牢记职责使命,忠诚担当、勤勉尽责,指导、监督、督促、支持兴业信托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走稳走实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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