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探索打通关键环节 实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持续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业务,不断优化新生儿参保流程,指导各地落实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办理、医保参保等“出生一件事”的集成化办理,通过线下的“一厅联办”、线上的“一网通办”,最大限度减少新生儿父母的办事时间和办事成本。各地多措并举,积极探索打通关键环节,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持续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业务,不断优化新生儿参保流程,指导各地落实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办理、医保参保等“出生一件事”的集成化办理,通过线下的“一厅联办”、线上的“一网通办”,最大限度减少新生儿父母的办事时间和办事成本。
高位推动 优化新生儿经办流程
据了解,以往,新生儿住院产生的费用,家长需先行垫付,然后在3个月内前往派出所、居委会、税务部门、社保窗口等部门办妥孩子的登记落户、参保缴费、制作社保卡等手续,最后才能在缴费到账后持社保卡、收费票据等资料到医保窗口现场申请报销医疗费用。
针对业务流程繁琐、办理耗时长、群众多头跑等问题,多地尝试推行“出生一件事”联办。比如在浙江、云南、辽宁沈阳、福建厦门等地,通过多部门合力协作,打通新生儿参保就医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实现新生儿落地医保参保、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等事项的多场景协同,进一步深化“出生一件事”集成联办应用。
浙江省新生儿落地参保由省委改革办统筹指导,卫生健康、公安、医保、人社、大数据管理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和联办规范,并列入省级地方标准。将原涉及至少4个部门的5张申请表整合为1张全省统一的《“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确定出生基本信息、户口申报、医保参保等20余个主要字段实现“一表通用”。
云南省率先修订出台《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023年版)》,按照“最少必须”原则,最大程度精简办理所需证明材料,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将经办窗口延伸到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新生儿在医院出生即参保,有效解决之前新生儿因未落户或未取得身份证而不能参保缴费、父母需往返户籍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的难题。
辽宁省沈阳市以“两结合三赋能”国家试点为契机,建立医保部门牵头统筹协同指导、工作专班具体推进、行政与事业联席会议、跨部门共享共治的工作机制,统筹部署信息共享,全面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数据治理工作。
部门联动 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针对新生儿出生后群众多头跑、反复跑的问题,各地医保部门需要统筹将多部门相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群众视角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对此,浙江全面建成基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业务中台的全省统一“出生一件事”联办系统,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口信息管理、医保参保登记、社保卡申领等业务系统内部改造,支持身份、户口、婚姻等数据和证照信息调阅流转。在此基础上,依托“浙里办”APP,上线“出生一件事”2.0版联办系统,推广“出生一件事”“刷脸申请、一网通办”,实现新生儿落地即可参保、电子证照及时推送、纸质证件快递送达、全程联办零跑腿的“出生一件事”服务模式。
云南省与税务部门协同,进一步规范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及办理流程,实现新生儿全年度“无障碍”及时参保并缴费,有效解决以往各州市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不统一的问题。
辽宁省沈阳市以市级层面协调为抓手,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对接,围绕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需求,汇聚数据同步、查询、筛选、登记、推送、核定6个接口,推动“一网通城”协同,切实做到各方数据即时互通共享。同时,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和沈阳智慧医保APP,着力解决新生儿参保缴费线下医保、税务“两点跑”,以及线上参保登记、缴费平台应用“两切换”的问题,实现“一个端口受理”,即新生儿父母在线上办理参保登记后,直接点击“去缴费”,便可直接跳转至税务缴费平台,一体化动态交互数据,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快捷办理。
此外,沈阳市利用营商、卫健、大数据、公安等部门信息源,进一步健全动态更新维护机制,根据服务实时调取新生儿参保缴费申报、电子文件上传、审批结果等基础数据,实现多部门数据“智能交互、整合归集”。
数字赋能 打通直接结算堵点
此前,新生儿住院产生的费用以及孕产妇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都需要个人先行垫付,待出院后完成手工报销,这成了困扰许多家庭的“麻烦事”。
针对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后难以申办社保卡和激活医保码,导致新生儿在医院就医后不能直接结算的问题,云南省通过数字赋能,依托智慧医保系统,开通“无卡结算”功能。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校验新生儿出生日期,实现新生儿出生180天内省内就医免备案和“无卡”“无码”直接结算,有效解决先垫付费用再手工报销导致新生儿家长多跑腿、负担重的问题。
浙江省全面实施生育医疗费用由定额手工报销改为比照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通过系统改造,规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生育类别结算上传,实现孕产妇生育相关医疗费用省域内直接刷卡结算,杜绝垫资跑腿,确保妇女怀孕即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福建省厦门市以简化办理手续为抓手,不设置产前登记、不要求选择产检及分娩医院,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实现即时结算、无需个人垫付,其中省内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免申即享”,省外相关费用直接结算实现“备案秒享”。
未来,国家医保局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出生一件事”服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使更多新生儿家庭享受便利、获得优质便捷的医保服务。(宁婧)
编辑:刘炜坪
版权声明:未经新华财经书面授权许可,严禁任何个人或机构以任何形式复制、引用本文内容或观点。
免责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