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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让新市民“心安此乡”

新华财经|2023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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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发力做好新市民服务,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作出有益探索。

新华财经北京7月11日电(分析师程沥娇)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深入推进,新市民群体也不断壮大。他们为城市建设注入新活力、新动能,也对住房、教育等区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发力做好新市民服务,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作出有益探索。

如何理解“新市民”

“新市民”概念的提出可追溯至2006年,起初指代外来务工人员,后逐步扩展至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2022年3月,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约有3亿人。此外,地方部门在政策落实中也各有界定,如重庆将新引进人才、退役军人等也纳入新市民范畴。   

做好新市民公共服务,既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需要,也是以人为本、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有关部门多次提出,满足新市民需求,做好新市民服务,提高市民化质量。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此外,《“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确立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的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2022年12月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也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经常居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提高市民化质量。

苏宁金融研究院消费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高级研究员付一夫认为,新市民在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大发展中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作为城市化过程中规模扩张最快与发展潜力最大的群体,他们不仅是促消费扩内需与推动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也是实现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的关键一环。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有利于释放消费需求。同时,让新市民得到更好的教育、医疗等服务,可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本素质,有利于国家经济实现更高质量的增长。

聚焦“急难愁盼”,保障“安居乐业”

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钟正生估算,新市民可分为三类:一是户籍在农村、常住城市以创业就业为主要事务的人群,以农民工为主,约有1.7亿人;二是户籍在城市、但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人群,主要是城际转移人口,约有8200万人;三是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群体,约有4600万人。

当前,新市民群体已成为各大城市常住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规模越大、能级越高,新市民的数量也相对越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叶裕民指出,超大城市是市民化的最大难点,而住房则是新市民最迫切的需求。

在新市民人数最多的深圳,非户籍人口占比已超过户籍人口,达到近67%。深圳提出2023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6万套(间)的目标,并推动“租购同权”,让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与本地居民同等享受义务教育、就业服务、文化体育、公共卫生、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

据测算,上海新市民数量已超千万。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局长王桢表示,正在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上海计划安排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7.5万套(间),力争新增供应6万套(间),并依托“随申办”开发租房应用场景。据了解,在“随申办”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中,近90%为40周岁以下、近75%为35周岁以下,新市民占比为90%。

相较于引进人才等群体,从事中低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城市建设者面临的住房难题更加突出。上海将打造一批宿舍型的城市建设者管理之家,从可负担的角度,大力发展“一张床”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品种,计划今年首批推出5000张床位。

深圳则通过“工业上楼”配套宿舍建设为园区员工解决“落脚”难题。根据深圳市相关实施方案,“工业上楼”项目应落实配建不少于5%规划厂房容积的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定向面向园区企业员工出租。根据深圳“确保连续5年每年提供不少于2000万平方米厂房空间”的工作目标,预计每年至少可建设约100万平方米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针对新市民跨区域工作生活特点,各地在跨区域协同方面积极展开探索。今年4月18日,北京银保监局、天津银保监局、河北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通知》,鼓励京津冀地区大中型银行联合开展贷前调查、审查审批、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等环节业务合作,提高申贷获得率和贷款审批效率,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开展跨区域跨机构授信合作。

数字化应用建设也为新市民跨区域生活办事带来新的便利。如四川、重庆住建委合作共建“川渝安居·助梦启航”服务平台,汇总两地住房保障政策,实现公租房“川渝互保”“一键申请”。浙江建设“浙里新市民”平台,在宁波、温州两地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全省推开。该应用通过事项整合、数据互通,为新市民提供便捷的手机端一站式服务;通过“无感积分”功能帮助新市民享受“同城同待遇”;通过大数据对新市民精准“画像”分析,预判服务需求缺口,支撑党委政府精准施策。

四方面发力做好新市民公共服务

钟正生表示,“新市民”这一概念侧重居住属性,与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两大战略可相互促进。第一,外出农民工是新市民的主体,提高面向他们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助于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进而更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二,“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是推动外出农民工这一新市民主要群体更深程度融入城市的重要途径,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原则;第三,服务新市民和新型城镇化也是相互促进的,需推动人口向城市群和中心城市集聚。

业内人士建议,为让更多新市民身有所栖、心有所依,可从以下四方面发力,完善针对新市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在规划、用地、投入和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予以政策保障和资源配置。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赖明勇认为,对于县域而言,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财政转移支付与财政性建设资金同流动人口市民化、非户籍人口公共服务供给挂钩,增加外来人口较多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提高其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二是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考核监督。从法治化、制度化层面着力,以政绩考核为牵引,精准设置、针对设置基本公共服务考核指标,推动常住地政府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责任。叶裕民建议,为进一步反映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市民化的贡献,可将“可支付健康住房覆盖率”及“新市民与子女‘在一起’指数”作为新的考核指标。

三是着力解决关键“急难愁盼”,将城市流动人口住房租赁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问题作为优先解决事项。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建设管理系教授刘洪玉认为,应建立完善的住房租赁市场监管体系,定期发布公平市场租金,引导租赁住房初始租金水平和租金调整幅度。同时,基于数字化技术建设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纳入合同备案、信息服务、交易流程指引与合同示范、租赁信用等信息数据,帮助相关部门实现住房租赁市场监测、租赁价格指数和城市基础租金表编制等,形成政策效果评价和政策力度动态调整机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聂晨进一步指出,要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上推进租购同权等问题,逐步补齐在落户、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配套服务上的不足。

四是提升新市民的能力素养与身份认同。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生态文明研究所副研究员金东指出,新市民不单是城市物理空间的进入者,更应当是城市社会空间的融入者。要让进城农民在城市“站得稳”“过得好”,就需要推动身份权利市民化和能力素养市民化双管齐下。应以促进就业创业、鼓励社区融入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新市民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促进与城市居民的交流和融合,增强其作为城市新主人的价值感和尊严感,不断强化对城市的情境适应和情感认同。

“市民化的本质内涵是让新市民享受到以基本公共服务为主的城市权利,实现同城同权。”叶裕民认为,农业转移人口需要“住下来”并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以积累健康资本,“强起来”并持续接受多元化培训以积累智力资本,“融进来”并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以积累社会资本,既能实现从乡村进入城市的空间流动,又能实现由边缘者到中等收入者的社会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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