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有为工商联” 全力培育云南“有为民企”
云南省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40%以上的税收、50%以上的GDP、60%左右的产业投资、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就业、90%以上的经营主体,成为推动云南省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云南省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40%以上的税收、50%以上的GDP、60%左右的产业投资、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就业、90%以上的经营主体,成为推动云南省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云南省委明确提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推进云南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的关键之举,是加快“三大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路径。
近年来,云南省工商联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的总要求,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两个健康”工作主题,以主动担当服务“政府所需”,以奋勇争先兑现“工商联所能”,以实干实绩回应“民企所盼”,创新打造“有为工商联”,切实擦亮“有为工商联”品牌,有力有效促进了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凝聚发展共识,在强化政治引领上有为。强化理论武装、形势报告、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强根铸魂”工程,开展“滇商永远跟党走·同心奋进新征程”系列活动。通过专题座谈、走访宣讲、教育培训、专家辅导等方式,及时准确传递党中央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关怀,宣传党的大政方针、政策,进一步凝心聚力、提振信心,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强化党建引领,落实工商联党组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机关党建和非公党建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
助力企业成长,在提供精准服务上有为。助力实施“民企入滇”行动,充分发挥工商联广泛联系企业的优势,宣传云南、推介云南、以商招商,深入大湾区、长三角、山东、河南、重庆、北京等地招商引资。推动政策落实,通过编印涉企政策简编,制作“明白卡”、漫画、音频、小视频等方式,提高民营企业政策知晓率。搭建企业服务平台,打造“云南政企通”,成立总商会财税金融服务中心。实施依托跨境电商平台助推民企名品出海的“五个一”工程,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深入推进“两送一防”行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2023年先后组织6个出国(境)经贸团组97名企业代表赴8个国家和地区参会参展,邀请18个国家和地区工商社团116名企业代表来滇开展经贸交流。
做好桥梁纽带,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为。深入开展“千企百会调研助发展”活动,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的系列意见建议被充分采纳到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建立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民营企业投诉(维权)中心,建立涉企政策清单制度,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支持工商联开展“两平台一机制”等,一批民营企业长期以来所想、所盼、所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注重发挥企业家执委作用,通过参加党委政府及部门组织的座谈会、圆桌会议,提交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简报等渠道积极建言献策。持续深化与司法部门沟通联系机制,持续开展“法律三进”“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等法律服务活动。深入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并强化结果运用。
践行担当初心,在承担社会责任上有为。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推动全国工商联执委联系2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组织云南省工商联常委、商(协)会联系30个省级重点帮扶县。截至2024年5月底,录入省“万企兴万村”系统台账“兴村”企业、商会6172个,“兴村”项目8484个,“兴村”5403个,项目投资总额849.2亿元,到位资金451.6亿元,公益项目捐赠6.3亿元。积极开展“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2023年组织2220户民营企业参加20多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7.5万个。扎实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2023年全省工商联系统通过创业担保贷款共扶持创业4228人(户),发放贷款8.16亿元,带动就业1.16万人。充分发挥埠外商会作用,举办云品入鲁、入沪、入苏、入浙等“民企名品出滇”活动,推动更多云南土特产走向全国,助力乡村振兴。
激发组织活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为。落实考评机制,引导企业家执委强化履职担当,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州(市)级工商联年度工作评价办法,健全考核激励评价机制,激发各地工商联狠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持续深化商会改革,推动商会“扩面提质”,乡镇街道商会登记注册率达8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完善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全力建设“四型”机关,打造“四过硬”“四精通”工商联干部队伍。机关作风显著改善,干部职工面貌为之一新,形成了“工商联是政治机关,始终把强化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作为主责主业”的思想共识,形成了干部“比着干、争着干、抢着干”的生动局面和“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浓郁氛围,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省工商联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明显提高,对外形象、工作标准、服务质效明显提升。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希望云南的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持续发挥重要作用,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切实担负起中国式现代化生力军的重任,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实践中更加有为:
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结合实际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中更加有为;切实加强自主创新,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注重人才引育,积极参与建设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在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在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中更加有为;推动自身发展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倡议、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建设等,主动融入云南“三个定位”建设和“三大经济”发展部署中,在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中更加有为;自我加压、主动改革,把准企业方向、坚持改革创新,在市场的不确定性中找到企业发展的确定性方向,眼睛向外、拓宽视野,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争做改革开放的模范和受益者,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更加有为;切实增强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员工与企业机制共建、成果共享、风险共担,力所能及参加“万企兴万村”行动、光彩事业、各类社会慈善事业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助力实现共同富裕中更加有为;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接班人培养和传承机制,推动生产经营更加规范、决策运营更加科学,争做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先锋队”,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更加有为;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通过圆桌会议、厅局长坐诊、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等政企沟通渠道依法依规反映诉求和维护合法权益,守法诚信经营,合法合规发展,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中更加有为;客观公正参加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等工作,以商招商、宣传云南、推介云南、双向奔赴,做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者和受益者,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中更加有为;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自己,发扬“开放包容、富滇济世”的滇商精神,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在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中更加有为。(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高峰)
编辑:胡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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