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创新推出船舶转籍一船多证“集成办”服务
重庆创新推出船舶转籍一船多证“集成办”服务模式,将原本需要耗时数十天、涉及多部门的审批,转变为高效便捷“并联”办理,实现船舶转籍“不停航”,大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获得企业高度认可。
新华财经重庆4月29日电(记者王松涛)重庆作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抓住企业在船舶跨区域、跨主体转移过程中面临的痛点问题,创新推出船舶转籍一船多证“集成办”服务模式,通过重塑审批流程、强化部门协同、依托数字赋能,将原本需要耗时数十天、涉及多部门的审批,转变为高效便捷“并联”办理,实现船舶转籍“不停航”,大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获得企业高度认可。
传统船舶转籍流程“办证慢、停航久、成本高”
船舶作为重要的运输工具和资产,其所有权或经营权的转移(即转籍)是航运市场的常见业务。但在传统管理模式下,船舶转籍往往面临一系列挑战。
一是流程繁琐,耗时长。船舶转籍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如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船舶所有权、国籍、最低安全配员、电台执照等证书的变更或注销/核发,船舶检验机构负责船舶检验状态的确认和相关证书的签发。传统流程下,这些环节往往“互为前置”,企业需要依次向不同部门提交申请、等待审批,整个过程耗时冗长。如重庆重轮航运有限公司25艘船舶转籍按照普通流程通常需要停航长达26个工作日。
二是多头跑动,材料重复。企业要往返于海事、船检等多个单位,需重复提交相似甚至相同的申请材料,办事成本高,费时费力。
三是船舶停航,损失大。在转籍手续办理期间,为配合查验、等待新证书等,船舶通常需要停运。对于航运企业来说,船舶停航意味着运力闲置,不仅无法产生收益,还要承担停泊、船员工资等固定成本,经济损失大。这种情况不仅影响企业效益,也降低了水路运输的效率。
四是跨区办理,障碍多。如果船舶转籍需要从一个海事局辖区转移到另一个海事局辖区,流程更复杂,协调难度更大。
这些痛点不仅给航运企业带来较重负担,也形成要素自由流动时的无形壁垒,与建设高效畅通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背道而驰。
三管齐下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为破解船舶转籍的困境,重庆海事局聚焦企业“急难愁盼”,打破部门界限,主动联合中国船级社重庆分社、重庆市船舶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从三个方面创新推出船舶转籍一船多证“集成办”服务模式。
一是重塑流程,“串联”变“并联”,实现“不停航”办理。重庆海事局牵头打破原有各审批环节“互为前置、逐项办理”的线性模式,将其改造为“同时受理、同时审批”的并行模式。企业只需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相关信息就可通过平台共享给所有涉及的审批单位(海事、船级社、船检中心)。各单位同步启动各自的审批或检验流程,内部并联,外部协同。通过精确的时间衔接和证书管理,让船舶在不停止营运的情况下完成全部转籍手续,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痛点。
二是部门协同,形成“一体化”服务。重庆海事局牵头联合中国船级社重庆分社和重庆市船舶检验中心这两个船舶检验发证的关键机构,形成“1+2”协同办理主体。这种跨部门、跨系统的合作,将原本分散在不同单位的审批事项整合起来,构建一个面向企业的统一服务界面,真正实现“进一扇门、办多家事”。这种协同不仅限于业务流程层面,还体现在信息共享、标准互认等方面,为“集成办”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依托“一网通办”,提供“便捷化”体验。依托中国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设立船舶转籍“集成办”专区。企业可通过该平台进行线上申请,实现“一次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支持材料共享利用,避免企业重复提交。审批过程和结果通过平台反馈,证书可以通过线上生成电子证照或邮寄送达,减少了企业办理时的跑动次数。数字化平台的应用,不仅提高了审批效率,还大大优化了用户体验,使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透明高效。
重庆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这三项举措,“集成办”将涉及船舶所有权、国籍、电台执照、船舶标识码等证书的注销与重新发证,以及船舶临时检验及重新发证、临时安全管理证书签发等8个原本分散的联办事项,集成为一项服务,为企业提供了“一站式”解决方案。
重庆推出的船舶转籍“集成办”在实践中很快显示出成效。如重庆港盛船务有限公司名下25艘船舶跨地区、跨公司过户至重庆重轮航运有限公司时,通过“集成办”模式集中转籍,仅用3天时间就分批完成了全部手续,而且全程船舶无需停航。重庆重轮航运有限公司总经理罗华说,以往,25艘船舶需要停运26天,现在能为企业节约400万元停运损失。
“集成办”服务模式的改革意义与启示
重庆船舶转籍“集成办”通过精准施策,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企业活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表面上看它是一项政务服务流程的优化,实际上是对营商环境的实质性改善,是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具体落实。
重庆市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莫远明说,重庆船舶转籍“集成办”是一项旨在破除壁垒、优化服务的创新举措,其成效并非单一层面,而是体现在政策响应、流程优化、成本节约、效率提升以及对更广泛经济活动的促进等多个层面。审视这一创新举措产生的成效,可以看出这项改革有多方面价值和启示。
首先,“集成办”服务模式不单是技术性的集成和改进,而是地方政府主动将顶层设计转化为具体行动的体现。集成办”通过实现船舶“不停航”办理,直接为企业节省了停航损失,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真正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
其次,“集成办”服务模式从“串联审批、多头跑动”转变为“并联审批、一网通办”,是政务服务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它用系统集成和数据共享替代了企业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奔波,用并行处理替代排队等待,大大提升了办事效率和便利性。
第三,“集成办”服务模式响应了国家建设统一大市场的战略要求,为破除行政壁垒、促进要素流动、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可行的解决办法,是一项典型的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流程再造为核心、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多方共赢为目标的创新实践,改革意义值得充分肯定。
第四,“集成办”服务模式背后蕴含的创新意识和操作方法,对于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借鉴意义。如能深入剖析其经验和做法,举一反三,“集成办”服务模式有可能成为推动更广泛领域改革的“催化剂”。
最后,“集成办”服务模式还为各地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征程中如何破除壁垒、激发活力提供了有益启示。这些做法和经验的核心就是现在需要广为倡导的勇于自我改革的担当精神、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科学系统的改革思维和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的开放态度。
编辑:毛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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