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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界知名专家齐聚海口研讨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治建设

新华网|2022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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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研讨会在海口召开。来自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等高校和机构的专家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目标、适应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与区域合作的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等议题开展研讨。

新华财经海口4月25日电(记者吴茂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建设,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涵。24日,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主办,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承办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研讨会在海口召开。来自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和机构的专家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目标、适应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与区域合作的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等议题开展研讨,积极建言献策。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文平在主旨发言中指出,近年来,围绕国家重点战略实施和创新驱动发展,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加强制度创新,海南法院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促进新兴科技产业发展。下一步,海南将进一步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及相关制度;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动自贸港“南繁硅谷”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研究,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建立与高水平自贸港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扩大改革开放中加强区域司法合作,讲好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故事。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主旨发言中提出,在和平与发展的主题面临严峻挑战的背景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中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大任务,要以务实举措构建与“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法治体系。他建议把强化知识产权法治建设作为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的重大任务,包括加快建设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点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促进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加快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强化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人才队伍建设。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甘藏春认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海南自由贸易港要率先在全国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建立以民事权利为基础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区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职能分工,并明确行政机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序;以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公正性为导向,协调多种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形成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大环境。

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易继明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要加强顶层设计,以统一行政执法体系为重点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体系;塑造知产价值链,集聚创新资源,强化“四新”保护,并建设支撑海南发展的知识产权高精尖创新中心,提供便民利民惠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组织建设,开展多层次知识产权培训和教育,并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对话与交流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信息化、智能化。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处长吴坤锦认为,在推进自贸港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中,需要满足自贸港保护知识产权、激励科技创新需求,加强种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商业秘密保护、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立法;要坚持以我为主,既要服务于自贸港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并注意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统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要重视立法形式创新,更加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立短条例。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贺小勇认为,对标国际先进经贸规则,打造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对标先进国际经贸规则,找准海南知识产权保护定位;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10条赋予的制定自贸港法规的权利,对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变通性的规定;利用海南自贸港制度创新优势,推动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程序的创新;加强对海南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定植物新品种、传统知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特色产权的保护细则。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院长李曙光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出台实施意味着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制度安排初步形成。下一步要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化水平,并更加重视跨地域知识产权保护;同时密切关注全球数字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于隐私保护动态,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势率先对接国际规则。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符大文认为,近年来,海南健全“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聚焦制度集成创新,扎实推进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建设。下一步,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国际合作的保障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菊丹认为,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创新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既有实际需求又具备一定优势,建议加快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探索。包括: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机制探索;推动植物发明专利保护制度完善,明确非植物品种的植物发明可以获得专利保护,实现育种创新环节间的保护衔接;构建新型育种材料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宋河发认为,我国自由贸易区在知识产权发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知识产权海外布局等方面存在不足,建议自由贸易区要建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行政执法保护高地、运营高地,并完善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配套政策,引导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完)



编辑:王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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