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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签发我国首张电子口岸签证

新华社|2024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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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自12日起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试点签发电子口岸签证。电子口岸签证一次入境有效,入境有效期为15日,停留期不超过30日,入境口岸为上海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出境口岸为全国任一对外开放口岸。

新华财经上海7月16日电(记者兰天鸣)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上海12日签发我国首张电子口岸签证。

为进一步推动普通签证电子化改革,提升我国签证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我国签证制度体系,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试点签发电子口岸签证。

当日13时许,来自新加坡的钟先生乘机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持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电子口岸签证,经边检机关查验确认后入境。作为第一位持我国电子口岸签证入境的外国人,钟先生说:“电子口岸签证申办和使用都很方便,无需再换发纸质签证,体验非常不错。”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处处长叶伟说:“在国家移民管理局的指导下,我们提前做好电子口岸签证试点签发各项准备工作,会同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已为符合条件的1300余家企业单位办理了备案手续。”

电子口岸签证可全程网上办理。经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审核备案的邀请单位,可登录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代申请人提交签证申请信息。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按程序受理、审批,可为符合办理口岸签证条件的外国人签发F字(访问)、M字(商贸)、R字(人才)、Z字(工作)和S2字(私人事务)电子口岸签证。

电子口岸签证签发后,邀请单位登录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代为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口岸签证确认书》PDF电子文件并发送至申请人,申请人可将确认书下载保存在电子设备或自行打印。

电子口岸签证一次入境有效,入境有效期为15日,停留期不超过30日,入境口岸为上海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出境口岸为全国任一对外开放口岸。电子口岸签证与纸质签证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完)

 

编辑:王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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