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塔玛社区:党建引领促发展 “三变”改革谱新篇
近年来,拉萨市塔玛社区坚持党建领航,深化制度改革,创新运营机制,有效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活力,发展成果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近年来,拉萨市塔玛社区坚持党建领航,深化制度改革,创新运营机制,有效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活力,发展成果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盘活存量资源,实现资产增值。面对社区内长期闲置的资源,塔玛社区对58.06亩闲置土地进行整体规划,建设集购物、餐饮、酒店于一体的新世界购物广场。该项目采用“自主运营+整体出租”的混合模式,引入酒店等业态,形成功能互补,直接带动207名居民增收。
同时,社区投资3.5亿元建设吉曲花园(南区)安置住房项目,总面积75.43亩,切实保障村民住房需求,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此外,将闲置近十五年的原老年活动中心改造为“塔玛庄园”多功能社区服务空间,打造集家宴、庆典、休闲于一体的综合场所,进一步拓展社区居民公共活动空间。
创新运营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塔玛社区积极创新集体经济运营模式,2021年8月,社区依法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完成207名成员身份确认,并量化经营性资产总额达27797.49万元。党组织书记经法定程序当选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建立规范的“三会”治理架构。
在实践中,社区探索出“党建引领+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第三方专业团队运营+成员分红”的创新模式,打破传统经营壁垒,显著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针对塔玛二期小区长期处于居民自管状态的问题,创新建立“村委会+物业服务”机制,成立物业服务部,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物业费收缴率达70%,小区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优化收益分配,共享发展成果。在收益分配方面,塔玛社区立足长远发展,将征地补偿款的60%留存作为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严格按章程规定,每年从可分配收益中提取不超过30%作为公积公益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社区公益事业。
2024年,社区集体经济实现总收入3488.85万元,成员人均分红达1.6万元,切实实现了“人人持股、年年分红”的发展目标。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居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塔玛社区探索出了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宝贵经验。
编辑:黄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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