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数据流通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国家数据局、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数据流通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以推动降低数据流通交易成本,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新华财经北京7月5日电(张越男)国家数据局、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数据流通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以推动降低数据流通交易成本,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示范文本包括《数据提供合同(示范文本)》《数据委托处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数据融合开发合同(示范文本)》《数据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分别聚焦数据流通中最典型的四类场景,即数据提供、数据委托处理、数据融合开发和数据中介,供数据市场中的经营主体使用。
国家数据局、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四种类型合同均约定了数据产权安排、安全保密要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通用条款,并围绕数据流通交易各方权利义务、数据情况、数据交付和验收标准等进行了针对性和差异化安排。后续,相关部门将根据新情况、新变化,持续迭代更新示范文本。(完)
编辑:徐丹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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